神秘股东贱卖银广夏诉讼权 千万元标的打一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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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2月21日 07:59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记者 安明静 发自北京 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日前受理了一起标的超过1000万元的银广夏(000557)民事赔偿案,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神秘股东同时向律师提出了希望能帮其寻找买主的请求,表示愿意以100万元的价格将自己手中50万股对银广夏的诉讼债权转让。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的计算方法,这50万股银广夏股票的求偿金额超过1000万元。 股民的无奈选择 华堂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兆全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将于近日赴银川提起诉讼。 据该股民讲,自己投资股票、期货有10年的经历,资金从此小到大,资产达到数千万元。但由于对银广夏深信不疑,银广夏股票出事后,自己也全军覆没。 杨兆全认为,银广夏等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给投资者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其中有些人因此生活陷入了困境,甚至有的负债累累。由于诉讼机制的不完善,2001年8月发生的损失,一年半过去了法院诉讼仍然没有多大的进展。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人的困难在逐步淡化,但仍然有相当部分的人,如果得不到及时充分的赔偿,将会长期陷入苦难,而且有些人挺不过去了。这次自己代理的当事人中1000万的诉讼权益贱卖100万的情况,是诉讼时间漫长、诉讼艰难的情况下当事人被逼无奈的选择。 对于诉讼权益转让的合法性,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经过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债权债务可以转移。股民对上市公司等被告存在合法的债权,这种债权可以自由转让。受让人支付转让价款后,取得原告的诉讼资格。诉讼获胜后,该案的全部获赔金额由受让人获得。 受让方存在风险 有分析人士认为,这种诉讼权益的转让,受让人虽然有获得重大收益的可能性,但也不能排除风险性。特别是对于像银广夏这类企业,即使原告胜诉了,被告是否有足够的财产可以供法院顺利执行也是问题。除此之外,法院对证券民事诉讼能否减免尚不明确、股民对诉讼判决公正性、判决执行是否顺利存在担忧,这些也都是股民贱卖诉讼权益的重要原因。这些担忧在目前代理的银广夏、麦科特、ST生态等案件的股民中具有很大的普遍性。 杨兆全认为,股民贱卖诉讼权益集中反映出现行诉讼和执行机制存在的问题,股民通过法律维权难的问题尚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进一步简化诉讼程序、减免诉讼收费、加快案件审理的进度、强化判决的执行,真正使证券法成为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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