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纪鹏称有关部门正在制定退市公司重组细则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2月20日 08:0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北京消息 就上证报近日连续报道的退市公司重组问题,首都经贸大学公司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教授昨日向记者表示,有关部门正在制定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重组的细则,但希望对其中的如何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等一些重点问题进行公开讨论。 刘纪鹏认为,银山化工、深中浩等退市公司在重组中出现的问题和困惑,是因为市场既存在巨大的法律空白,又没有一个好的重组案例。 他说,与退市公司重组密切相关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在一年的试运行中,市场各界对之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改进的建议,主要是法规不够完善;退市公司申请挂牌的障碍较多,股份转托管时间较长;交易方式单一;资产质量、财务状况不同公司的交易方式没有区别;尚未形成统一便捷的信息披露平台;信息披露不够规范;交易网点较少;监管机制不健全等。他相信,正在制定中的有关细则应该解决其中很多问题。 刘纪鹏还将问题引伸到了场外交易市场的组织与监管。他认为,中国证监会是中国资本市场证券管理的最高监管机构,其不仅应对两个交易所实施监管,而且对凡是涉及到股权形态融资、转让和股权资本交易流通的行为,都应该履行监管职责。因此,在监管体制上,还应从组织体制和政策法规方面建立对场外交易市场监管的功能。对场外交易市场的监管,最终形成以中国证监会宏观上制定股份交易转让和信息披露制度的统一政策和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则负责制定具体的交易规则,直接管理市场,具体指导并参与各地场外交易市场的开办;各场外交易市场则以公司模式的治理结构进行管理。最终形成有合有分的三级管理的组织与监管模式。 刘纪鹏还就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发展问题指出,要实现多元目标,系统本身要良性运转必须要有合理的运作规则。有关部门应该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建设纳入资本市场市场多元化和多层次体系建设中,才能使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本身得到健康发展。刘纪鹏强调,中国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建立,不能仅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仅定位于主板市场的“垃圾桶”,必须进行系统规划。具体说,应该考虑以下六个内容:一是定向募集公司股份的转让;二是地方交易中心退市的企业;三是创业投资与风险投资青睐的高科技企业;四是交易所和STAQ系统、NET系统的退市企业,即目前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五是给申请到主板上市的企业提供一个孵化培育、监管辅导的场所,发挥摇篮的作用;六是新成立的股份公司又不具备交易所上市条件的股份的代办转让。 刘纪鹏指出,应该先从解决遗留问题入手,把已经形成的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解决,并规范这些公司的重组行为,进而兼顾上述六个方面的发展。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在建设上应有所作为,而不应该简单地为两个系统和交易所的退市企业做一个不得已而为之的组织安排。 (上海证券报记者 卢晓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