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证券发行监管 保荐人制度有望年内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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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2月15日 15:4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逐步建立上市保荐制度被列为今年监管工作重点之一,而有关部门早已就保荐制度的实施展开了相关研究并进行过数次讨论 本报记者 李巧宁 在节前召开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逐步建立上市保荐制度被列为今年的监 在我国,更多的人是在当年的创业板讨论稿中熟知了“保荐人制度”这个概念,而对于主板,当前我国实行的是券商上市推荐制度,从上市推荐制到上市保荐制,虽一字之差,但两者却有着实质性的差别。保荐制下,券商与上市公司更牢固地捆绑在一起,发行公司和其上市后的持续诚信表现与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考核紧密联系起来,通过责任约束保荐人,通过保荐人优选上市企业,这种制度将更有利于更多更优质的企业发行上市,并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其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提供相应保障,从而更有效地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可以看到,自股票发行核准制实施以来,政府部门从股票发行推荐人的角色中退出,相对应的,作为公司上市推荐人的券商其职责大大得以强化。但是,随着一起起上市公司造假、变脸等事件的“曝光”和发行机制市场化改革进程的推进,一个课题就摆在了监管者面前:即如何在市场参与主体间真正构造一种责任明晰、相互制衡、相互监督、良性互动的有效机制,从而在根本上有效杜绝损害投资者利益事件的发生,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而上市保荐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无疑成为一种现实的选择和趋势。 对国内券商来说,上市保荐制度的实施,将促使其与上市公司间建立起一种更为紧密的新型伙伴关系,这意味着券商不仅要将企业扶上马,而且还要送上一程。保荐制度还券商在发行过程中的本来面目,赋予其应有的责任,包括上市辅导责任、发行上市指导责任、公司上市后的持续责任,如要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及时、准确负责;指导上市公司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责任及与监管部门及时沟通的责任等等。 可以说,在上市保荐制度下,券商与上市公司间的关系用“唇齿相依”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在这种新型关系下,唇亡齿寒,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对于国内券商来说,扮演这种全新的角色显然面临不小的挑战。 尽管面临挑战,但推进股票发行体制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并不会因此而放缓。据透露,今年初,曾在小范围内讨论的《股票发行上市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就明确将上市保荐制度写入该条例的相关章节中。据了解,目前该条例正在进一步修订中,而该条例的推出也同样被列入今年监管工作的工作重点之一,这些都表明,上市保荐人制度极有可能在年内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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