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召开理事会原则通过会员自律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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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2月14日 10:21 证券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尚欣)2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耿亮同志主持召开三届理事会第15次会议。 会议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了全国银行、证券、保险工作会议和全国证券工作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自律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自律准则指引》。 这是上证所为进一步强化会员自律意识,规范会员经营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加强证券行业诚信建设推出的又一重要举措。 不久前,全国银行、证券、保险工作会议指出,要强化证券期货业的诚信责任,培育高质量的中介服务机构。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也强调要大力推动诚信建设。上证所作为证券市场的组织者之一,有责任倡导一种诚信、守法、自律的行业氛围,维护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为了充分发挥上证所的自律监管功能,强化会员的自律意识,上证所对规范会员行为的法律、法规和上证所各类业务规则、技术规范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准则》和《指引》的征求意见稿。之后将征求意见稿发给全体会员征求意见,并于上月在上海、北京、深圳三地召开了有各类会员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吸取会员意见后对《准则》、《指引》进行修改。 据了解,《准则》、《指引》推出的宗旨是倡导会员合规经营、遵守上证所各项管理制度。目的是强化会员自律意识,让会员更清晰的从整体上了解参与交易活动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准则》、《指引》的推出,对强化会员自律意识,规范会员经营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将发挥重要作用。 本次理事会还审议通过了上证所2002年工作总结和2003年工作计划、2002年度财务决算和2003年度财务预算及理事会监督委员会和会员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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