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明年节假日休市安排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2年12月23日 07:59 证券日报 | ||
上海交易所2003年节假日休市安排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3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办发【2002】53号)精神,现将2003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休市安排通知如下: 一、休市安排 元旦:2003年1月1日(星期三)休市1天; 春节:2003年1月30日(星期四)至2月7日(星期五)休市7天(公休日除外)。2003年2月10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 “五一”:2003年5月1日(星期四)至5月7日(星期三)休市5天(公休日除外)。2003年5月8日(星期四)起照常开市; “十一”:2003年10月1日(星期三)至10月7日(星期二)休市5天(公休日除外);2003年10月8日(星期三)起照常开市。 二、休市期间清算交收安排 (一)元旦休市 (1)2002年12月31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当日到期的国债回购,资金清算日为12月31日,资金交收日为2003年1月2日。 (2)2003年1月2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2003年1月1日至1月2日到期的国债回购,资金清算日为1月2日,资金交收日为1月3日。 (3)2002年12月27日、12月30日、12月31日发生的B股交易,资金交收日依次为2003年1月2日、1月3日和1月6日。 (二)春节休市 (1)2003年1月29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当日到期的国债回购,资金清算日为1月29日,资金交收日为2月10日。 (2)2003年2月10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1月30日至2月10日到期的国债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月10日,资金交收日为2月11日。 (3)2003年1月27日、1月28日和1月29日发生的B股交易,资金交收日依次为2月10日、2月11日和2月12日。 (三)“五一”休市 (1)2003年4月30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当日到期的国债回购,资金清算日为4月30日,资金交收日为5月8日。 (2)2003年5月8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5月1日至5月8日到期的国债回购,资金清算日为5月8日,资金交收日为5月9日。 (3)2003年4月28日、4月29日和4月30日发生的B股交易,资金交收日依次为5月8日、5月9日、5月12日。 (四)“十一”休市 (1)2003年9月30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当日到期的国债回购,资金清算日为9月30日,资金交收日为10月8日。 (2)2003年10月8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10月1日至10月8日到期的国债回购,资金清算日为10月8日,资金交收日为10月9日。 (3)2003年9月26日、9月29日、9月30日发生的B股交易,资金交收日依次为10月8日、10月9日、10月10日。 三、为保证节后交易的正常进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2003年2月9日(星期日),2003年5月7日(星期三)和2003年10月7日(星期二)11:30至15:30进行交易系统联调测试。 请各会员单位据此安排好有关工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深圳交易所2003年节假日休市安排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证监会通知,现将2003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期间休市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休市安排 元旦:2003年1月1日休市1天; 春节:2003年1月30日至2月7日休市7天; “五一”:2003年5月1日至5月7日休市5天; “十一”:2003年10月1日至10月7日休市5天; 法定假日照常休市。 二、元旦期间清算交收安排 1.2002年12月31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当日到期的国债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2年12月31日,资金交收日为2003年1月2日。2003年1月1日到期的国债回购,资金清算日为1月2日,资金交收日为1月3日。 2.元旦休市期间B股结算交收相应顺延。2002年12月27日、30日、31日发生的B股交易,对应的交收日分别为2003年1月2日、3日和6日。 三、春节休市期间清算交收安排 1.2003年1月29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当日到期的国债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3年1月29日,资金交收日为2003年2月10日。2002年1月30日至2月9日期间到期的国债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月10日,资金交收日为2月11日。 2.春节休市期间B股结算交收相应顺延。2003年1月27日、28日和29日发生的B股交易,对应的交收日分别为2003年2月10日、11日和12日。 四、“五一”休市期间清算交收安排 1.2003年4月30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当日到期的国债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2年4月30日,资金交收日为2003年5月8日。2003年5月1日至5月7日期间到期的国债回购,资金清算日为5月8日,资金交收日为5月9日。 2.“五一”休市期间B股结算交收相应顺延。2003年4月28日、29日和30日发生的B股交易,对应的交收日分别为2002年5月8日、5月9日和5月12日。 五、“十一”休市期间清算交收安排 1.2003年9月30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当日到期的国债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3年9月30日,资金交收日为2003年10月8日。2003年10月1日至7日期间到期的国债回购,资金清算日为10月8日,资金交收日为10月9日。 2.“十一”休市期间B股结算交收相应顺延。2003年9月26日、29日和30日发生的B股交易,对应的交收日分别为2002年10月8日、10月9日和10月10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