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例证券民事赔偿案调解收场,11股民历时3年多获赔22万余
●记者马世领发自成都
“熬了3年多的案子终于了结了,”11月25日下午1点,原红光股民吴振扬老先生热泪盈眶地捧着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激动地对记者说,“尽管结果来得太晚
了,但毕竟来了。”
11月25日早上8点半到下午1点,历经近5个小时,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中国首例证券民事赔偿案———11位股民诉原红光虚假证券信息纠纷,终于结束了长达近4年的马拉松式进程。这也是同类案件中惟一一例法院审结的案例。11位股民获赔诉讼标的24.8995万元人民币的90%,即22.4096万元,分别由被告现成都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ST红光)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按8∶1比例在调解书生效日起15天内支付。
各大媒体云集
由于红光案持续时间太长,而且给人留下太多悬念,使众多的媒体早早就聚集在成都中院的周围,而成为冬日的成都城里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除了三大证券报外,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证券时间”、“今日证券”、“经济信息联播”、“东方时空”等五大栏目不约而同组成了“央视军团”。“红光案作为一例有代表性的证券民事赔偿案,它的审结结果当然让市场和经济人士关注。”《经济学消息报》总编兼中央电视台“经济信息联播”策划高小勇说。而当地的媒体反倒“反应冷淡”。“并不是不关注,主要是作为当地媒体一般不允许报道。”有同业人士解释。即使如此,成都报纸销量最大的《成都商报》和《成都晚报》还是派出了记者。
尽管各大媒体顺利地进入法庭,由于法院进入调解程序,未能被允许参加现场调解过程,使众多的记者在大厅中等了足足近5个小时。“调解也是马拉松式的。”有在场人士说。
结局皆大欢喜
“与日前上海二中院主持的股民彭淼秋诉ST嘉宝证券民事赔偿庭外和解不同的是,这是到目前为止第一例也是惟一一例经法庭调解而结案的虚假证券信息纠纷,前者没有法律的强制性效力,因此表现为股民通过撤诉和解,而后者则是经过正常的法庭程序进行的成功调解,两者有原则性的不同。”该案11位股民的共同代理律师严义明在分析调解结果时说。
严义明同时表示他对该结果很满意。他说,尽管案件的诉讼标的额并不多,但历经3年能获取90%的赔偿额,在目前相关法律仍不健全的情况下,已实属不易。另外,它的法律实践意义远远超出赔偿本身,说明中国证券民事赔偿案已逐渐为市场所熟悉,从而为警戒上市公司、投行及相关中介提供了前车之鉴。
成都福地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国真从广州赶来法庭。“被诉方的诚意是显而易见的。”吴振扬说。成都福地的代理律师孙国林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不满意怎么可能达成调解?”他反问道。国泰君安的代理人、公司法律事务总部的负责人王铮尽管没有明确表态,但满意之情分明写在了脸上。
有业内人士认为,在目前相关法律还缺乏明确具体的司法解释的情况下,它有效地规避了法庭审理中有可能出现的股民败诉的风险,同时也规避了法院无法可依的尴尬,与此同时,赔偿标的也并不大,就造成现在实际上是原被告和法院相妥协而达成的“三赢”结果。
证券民事赔偿路仍长
严义明同时提醒说,目前仍有不少原红光股民频繁致电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要求代理。现在11位股民调解获赔的结果,有可能引发更多的股民提出类似要求。但实际上,大多数股民都早已超出诉讼时效,已无法代理。上述11位股民之所以能被法院受理,主要是因为他们自红光造假事件披露后,就及时主动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而且近四年来一直按照法律规定没有放弃诉讼,始终保证了诉讼没有超期,才有了今天的结果。
目前,上海同达、渤海集团证券民事赔偿早已审理完毕,但还没有判决结果。而大庆联谊、银广夏、亿安科技、ST九州、圣方科技等证券民事赔偿案要么还未审理完,要么还未开庭。红光的调解也为上述案件的最终结果起到了一定的判例参考作用。
《国际金融报》(2002年11月26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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