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除牌咨询文件未限定股价下限,并考虑为除牌股票设立“三板”,还将就配股及合股问题征求市场意见
本报讯 香港交易所上周末放弃了颇具争议性的低价股除牌提案,在新的主板上市公司除牌咨询文件中,针对财务状况欠佳的公司及小型公司提出了一系列较为低调的除牌标准。文件未限定除牌股票的股价下限,并考虑为除牌股票设立“三板”;港交所还将就上市公司
配股及合股问题征求市场意见。
上周五新推出的咨询文件中,香港交易所放弃了早些时候提出的对持续一定时期的低价股实行自动除牌的建议。新的主板上市公司除牌咨询文件不包括自动除牌,甚至没有根据公司财务状况欠佳或规模较小而制定停牌程序。文件称,修改后的建议只作为一种促进手段,要求证券发行人在未达到可能的最低标准时,采取适当补救措施。发行人的证券不会立即被除牌或停牌。
修订后的咨询文件与7月份时的版本有很大不同。当时的咨询文件,尤其是要求对连续3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0.5港元的公司实施除牌处理,引发了投资者对低价股的恐慌性抛售的“仙股”事件,香港立法机构出面调查此事,并导致港交所行政总裁邝其志为此作出道歉。港交所上市、监察及风险管理执行总监李洁英说,今年7月有人担心港交所的建议是强制性质的,在编制这份咨询文件时,港交所尽力确保投资者认识到这只是一份咨询稿。
另外,港交所称,正在考虑为上市证券另设一个可供选择的上市场所,类似其它证券市场所谓的“三板”,以便投资者在某一股票停止交易后能够将其变现。在这一可供选择的上市场所建立前,可能需要先解决一系列复杂的监管和运营问题。但是,港交所不支持将强制除牌公司购回股份或强制除牌公司清盘作为投资者的退出策略,因为这样做存在法律和其他政治困难。
港交所还表示,将就是否需要就配股及合股事宜制定更严厉的规则,推出一份征求意见稿。根据现有上市规则,一家公司的配股若导致该公司的缴足股本或市值增加50%以上,则此配股需得到公司独立股东的批准。港交所称,鉴于市场的广泛关注,港交所将就当股价处于低位时,是否应对股票发行人的配股、合股及分股增加新的要求或加以限制,征询市场的意见。(吉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