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赵杰发自北京
华夏和博时两家基金管理公司9月25日同时发布公告,承诺在吉电股份上市流通后的合理期限内,将持股比例减持至法定范围以内。两家公司有关人士同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目前还不能确定减持的时间表。
有观点认为,此次基金公司被动突破持股上限不能算是违规行为。
“发布公告是为了防止市场不必要的猜测,与其他吉林电力持股人相比,承诺具体减持时间对于基金公司来说是不公平的,因为换购产生的‘超标’问题是历史原因造成的被动行为。背负减持时间表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博时基金管理公司的有关人士说。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的一位人士也表示,减持要根据市场大环境等各方面因素综合来定,要求基金公司主观地设定减持时间是不科学的。
两家基金管理公司的人士同时强调,当初申购通海高科时,公司是符合规定进行的,此次“持股过限”不是公司主动投资中的行为,而是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时发生的一种被动行为,这也不是基金公司所能控制的范围。因此,基金公司不存在违规。
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人士胡立峰认同了上述说法,他同时对基金公司就换购问题公开披露信息表示肯定。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吉林电力的各项指标目前均低于同类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其上市后对基金净值的贡献不容乐观。而且通海高科发行时,各只基金都是以战略投资者身份进入的,持有比例较大。因此,在吉林电力上市后,谁会为大量持有吉林电力的基金“抬轿子”也成为一个问题。
《国际金融报》(2002年09月26日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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