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电(记者 李巧宁)昨日,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人就鼓励退市公司重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这位负责人说,所谓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退市公司股份全流通,是指大股东或参与资产重组的置换方通过重组使退市公司满足一定条件并经过严格审核程序后的股份转让。这与主板上市公司的股份全流通完全不同。
该负责人指出,这一措施的基本出发点是为了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尽管退市不等于破产,但退市公司连续亏损均已在三年以上,严重资不抵债,基本丧失了持续经营能力,靠自身的力量难以走出困境,重组是使公司获得持续经营能力的有效途径。
他说,退市公司重组后股份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是有非常严格的条件的。对退市公司的重组必须带来经营业绩好转,其业绩状况要经过一个较长的市场检验过程,重组方必须付出极大的努力。从已经退市的公司看,要达到上述条件并非易事。
这位负责人强调,退市公司经重组后,资产质量和财务指标满足规定的条件,这只是股份转让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并不意味着其全部股份可以立刻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
最后,这位负责人表示,退市公司重组后股份转让问题比较复杂,需要经过充分地研究和论证,怎样以及何时实施取决于各方面的条件是否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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