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公司可能成为吉林电力控股股东
●记者赵杰发自长春
9月12日是通海高科原社会公众股股东换购吉林电力的第一天,不出业内人士事前的预料,当日换购数量显示,近2/3的个人投资者选择了换购而不是要求退款。如果参与网下换
购的法人投资者也选择换购的话,那么持有通海高科3500万股的华夏基金管理公司有望成为吉林电力的控股股东。
此次换购的主承销商为光大证券。9月12日,记者来到光大证券长春营业部。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初通海高科发行时的中签率较低,长春营业部只有5位投资者中签,记者在现场没有遇到当事的投资者。
按照1比3.8的换购比例,持有通海高科2500万股的个人投资者此次网上换购吉林电力总量为9500万股。根据统计,9月12日参与吉林电力网上换购的数量近6139万股,占网上换购总量的64.6%,而网上换购将一直持续到9月19日。不出事前的预料,换购成为了多数个人投资者的选择。
另外,参与网下换购的法人投资者共持有通海高科7500万股,换购数量为28500万股。值得关注的是,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兴华和基金兴和共持有通海高科3500万股,而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裕隆、裕元和裕华三只基金持有2450万股,两家基金管理公司的换购吉林电力的总量将达到22620万股。
如果基金公司也选择全部换购的话,那么华夏基金管理公司将以21.1%的持股比例成为吉林电力的控股股东,而现持有吉林电力18.7%的最大股东吉林能源交通总公司将退居次席,博时基金管理公司紧随其后。
由此引发的一个问题是,《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1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这给基金换购留下了一个悬念。
“基金公司可能会减持部分股票以符合这一规定。”一位业内人士分析。也有人认为,既然此次换购已经过监管部门批准,基金管理公司即使全部换购手中通海高科的股票也是合法的,从这个角度讲,两家基金管理公司将“被迫”成为吉林电力的大股东。
《国际金融报》(2002年09月13日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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