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电(记者何兰娇 廖霁 通讯员李坚) 广东(不含深圳)的上市公司、证券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等纷纷看好基金管理公司,已有13家机构自愿“好人举手”,报送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自律备案材料,其中,以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主发起人设立的金鹰基金管理公司日前已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筹建。
为了规范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行为,促进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依法运作、严格自律,
中国证监会于去年5月向社会公布了《关于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所有拟作为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的机构都需向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提交自律承诺书,承诺严格规范自身证券投资行为,这一做法被业内人士形象地称为“好人举手”。
根据有关要求,广东符合条件的机构积极“举手”,自去年7月第一家机构向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办提交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自律备案后,到今年8月30日止,已有13家机构自愿“好人举手”,报送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自律备案材料,其中包括4家证券公司、1家信托公司、2家风险投资公司、5家上市公司。这些机构中,有3家证券公司和1家信托公司拟作为主发起人设立控股型的基金管理公司,其余的机构拟参与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为更好地落实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增加工作透明度,中国证监会广州证管办结合辖内实际情况,对机构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自律备案材料制订了详细的报备规范,明确了机构报备的程序、报备材料的内容、制作,极大地方便了“举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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