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面对金融纠纷案件频发的现实,各级法院要加强金融审判和执行的调研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对证券侵权纠纷等新型案件的研究,依照法律和最高法院制定的相关司法解释,确保金融案件审理和执行的公正与高效。
他强调,各级法院要集中优势力量,进一步提高金融纠纷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效率,做到及
时立案、及时送达、及时审理、及时判决、及时执行,在诉讼环节上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的损耗,减轻其"诉累"。
谈及加大对非法金融活动和金融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制裁力度时,李国光说,为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各级法院在审理金融纠纷案件中发现犯罪线索的,要依法及时移送给有关侦察机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要依法审理好贷款、集资、票据、信用证、信用卡、有价证券、保险合同方面的诈骗案件,从严处罚洗钱案件,严厉打击伪造、贩运货币,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逃汇套汇等犯罪活动。
他表示,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及时了解辖区内金融企业的运行状况,并征求金融机构对法院审理和执行金融案件的反馈意见,努力争取金融机构的支持和帮助。
(记者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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