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电(记者段春华) 为提高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决定对上市公司2001年年报审计质量进行检查。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于7月初开始检查工作,并于8月10日前将检查、处理情况书面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中注协安排,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选择1—2个本地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的上市公司2001年年报审计项目进行检查,重点选择2001年年报
审计中出现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项目。检查内容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是否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2001年年报审计业务;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的审计意见是否适当;在上市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下,继任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字〖1996〗1号)的规定承接业务。
对于检查中发现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可根据具体情形给予批评、谈话提醒、公开谴责等行业自律性惩戒。对情节严重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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