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6月21日在上海召开了上证所第三届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原则通过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境外特别会员管理暂行规定》,在报请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将正式颁布实施。此外,会议还原则通过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监督委员会工作原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会会员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并通过了聘请新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耿亮理事长主持了会议。
据了解,接纳境外特别会员是为了兑现我国政府加入WTO后的承诺。根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境外证券经营机构驻华代表处将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境外特别会员。境外特别会员将享有规定的权利,并承担有关义务。此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出台了境外证券经营机构申请特别席位的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对上证所会员事务的监管,督导其组织和行为的规范,同时为完善上证所财务日常运营和财务外部审计监督机制,强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本次理事会会议在仔细研究和借鉴境外成熟资本市场经验的基础上,决定理事会下设监督委员会和会员管理委员会两个工作机构。此外,为继续保持外部审计的独立性,充分借鉴国外证券交易所和国际著名跨国公司定期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经验做法,本次理事会会议还决定聘请普华永道为上证所2002年度审计事务所。(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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