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刘鸿儒日前在参加"投资者保护国际研讨会"时指出,在我国,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集中体现在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在于制约大股东的行为。
他认为,非常有必要引入一种机制对大股东的绝对优势进行有效制约。刘鸿儒在演讲时指出,在中国现阶段的市场条件下,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重要的、也是难度较大的课题
。他说,10多年前,我们在建立和发展资本市场方面没有实践经验,首先是花力量学习和借鉴国际经验。从国际经验中我们深刻体会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前提,是证券监管的宗旨。10多年来,在这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最突出的是完善立法和严格执法的步伐加快。
刘鸿儒说,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都应当得到有效保护,而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则是重中之重。在证券市场上,中小投资者是"弱势群体",其合法权益的保护应当受到格外的重视。在我国股票市场上,存在着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区分,非流通股的股东主要是国有的持股单位和一些比较大的机构发起人,而中小投资者主要是购买流通股的股东。因此,在我国,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集中体现在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在于制约大股东的行为。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角度来看,非常有必要引入一种机制对大股东的绝对优势进行有效制约。治本的办法还是要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变"一股独大",真正转换经营机制。
(记者张炜)
动感短信、闪烁图片,让您的手机个性飞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