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琼斯发自香港
中华城市燃气6月10日称,内地两家调解机构认为,该公司一合作伙伴向它们提出的仲裁申请没有法律依据,中华城市燃气与这一合作伙伴计划在内地开办一合资企业。
这起纠纷可以追溯到4月中旬,当时光通信国际同意购买Alta Financial Holdings L
td.和中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各80.9%的股权。后两家公司共持有中油中泰燃气63%的股份。光通信国际后来更名为中华城市燃气。
其余的37%中油中泰燃气股份为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所持有。后者是国有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也是在香港上市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母公司。
该公司称,5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要求就光通信国际的投资进行仲裁的请求。
公司没有透露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提出这个要求的原因,但是早些时候公司曾承认报道中所说的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正在寻求将这个新的合资公司解散。中华城市燃气没有证实此事是否属实。
作为回应,Alta Financial Holdings Ltd.和中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通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调解中心和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对此事进行调停。这两家机构提供商业纠纷调停服务。
中华城市燃气在6月10日的声明中称,公司在2002年6月7日得到的法律意见称,调停申请中的要求根本没有法律依据。
拟议成立的合资企业标志着这家位于香港的前互联网和高科技投资者进军内地天然气业。
公司称,在另外一则股价敏感消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仍将暂停交易。该股自6月3日起暂停交易,最后收盘价为0.206港元。
《国际金融报》(2002年06月12日第七版)
股票短信一问一答,助您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