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息中国证监会近日推出了新的期货交易所和期货经纪公司两个"管理办法",在期货业界反响热烈。不少期货业人士表示,这无论是对期货公司还是对期货市场整体,对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将起到推动作用。
发展期市的明确信号
上海中期常务副总裁苏文全说,此次修改意义非常重大。因为老的期货管理条例和四个管理办法是在清理整顿时期制定的,带着浓重的清理整顿的烙印。从2000年开始,期货市场从清理整顿走向了稳步发展,如果还沿用老的条例、办法就会严重制约期货市场的发展,对期货市场产生负面作用。他强调,四个管理办法的先期出台就是一个明确的信号,反映了市场的监管者要发展和推动期货市场的政策取向。
建证期货经纪公司副总经理张海涛认为,修改后的《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管理办法》、《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首先是注重了对人的管理,而近日出台的新《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和《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则是对法人的规范和管理。可见,对期货市场各主体的规范是期货行业诚信规范的前提条件。
具有五大鲜明特征
安徽安泰期货公司总经理汤益民指出,与1999年的《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相比,现行管理办法在把握时势,鼓励创新,强化管理方面具有鲜明特征。
首先,与国际接轨,明确了期货市场的三级管理体制。新"办法"中规定:期货经纪公司应当加入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依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授权对期货经纪公司进行自律性管理。期货经纪公司之间或者期货经纪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期货业务纠纷可以提请中国期货业协会调解处理。
其次,网上交易合法化。新"管理办法"不仅明确投资者可以通过网上委托方式下达交易指令,而且规定,期货经纪公司为投资者提供网上委托服务的,应当建立网上交易管理制度,并对投资者进行网上交易风险的特别提示。
新"办法"不再提"全权委托",在罚则中也删除了对"违反规定炒股票"、"变相降低手续费或保证金"的处罚。这些对期货公司转变经营理念,提高公司经营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都会有推动作用。新"办法"中规定期货公司应当设立风险管理部门或岗位,应当设立合规审查部门或岗位,这样对加强期货公司内部控制,防范风险,有了制度上、组织上的保障。
再则,进一步规范了期货公司和投资者的关系。新"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投资者交易指令、结算报告、强行平仓等的异议方式、异议期,延长了开户资料及其他期货业务记录的保存年限,明确了期货业务纠纷可以提请中国期货业协会调解处理,这将有利于保护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投资者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
此外,下放审批权限,促进期货营业网点的合理化布局和区域性发展。新"管理办法"规定期货公司营业部的设立由营业部拟设立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核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规定不得以"代表处"、"办事处"等名义变相设立营业部,不得以合资、合作、联营方式设立营业部,不得承包、出租营业部。
(记者朱兆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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