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我们拟定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征求意见稿),现予公布。欢迎有关人士对此提出保贵意见,并于6月11日前将意见反馈我们。
联系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中国证监会会计部;邮编100032(请在信封上注明“半年度报告准则意见”字样)
电子邮箱:fanyw@csrc.gov.cn,qiuyf@csrc.gov.cn
联系电话:88061349,88061688
传 真:88061517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2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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