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昨日发布公告,对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杨天敏、严波、汤建海、刘祥兵、强巴、冉小龙、张国志、张学锋、张辛、邓宪和原董事范池木予以公开谴责。
经查,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江控股)在2000年12月至2001年12月间为潜在第一大股东四川泰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至少提供了21笔担保,累计金
另查明,长江控股在2002年1月至2月间所涉及的诉讼事项累计金额为8270万元,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7%。对于该等重大诉讼事项,长江控股直至2002年4月才分次予以披露。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相关董事未能按规定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对公司的上述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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