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电(记者华强 刘欲晓) 上海证券交易所今天发布公告,公开谴责仕奇实业及其董事长。
公告称,鉴于仕奇实业及其控股子公司深圳汇金利投资有限公司累计出借资金达3.4855亿元,既未经过法定审批程序,也未及时披露;同时公司在2000年年报、2001年中报、2001年年报,均未披露过其控股子公司深圳汇金利的有关情况。其行为已严重违反有关规定,
上证所特别重申,上市公司必须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应当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重大信息的及时披露,及其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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