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认定,银广夏1998年至2001年期间虚构销售收入十亿多元,虚增利润七亿七千多万元
本报讯(记者 廖霁)ST银广夏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于5月29日公布纠正后的财务报告,在公司纠正财务报告期间,公司股票继续交易。而自公司纠正的财务报告公布之日起,公司股票将停止交易。公司今日特别停牌一天,5月17日起复牌。
公告称,公司已于5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认定银广夏自1998年至2001年期间累计虚构销售收入104962.60万元,少计费用4945.34万元,导致虚增利润77156.70万元。其中:1998年虚增利润1776.1万元,由于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天津广夏1998年及以前年度的财务资料丢失,公司1998年度利润的真实性无法确定;1999年、2000年、2001年1-6月分别虚增利润17781.86万元、56704.74万元、894万元,当期实际亏损分别为5003.2万元、14940.1万元、2557.1万元。此外,公司还存在隐瞒下属公司的设立、关停情况,虚假披露配股资金使用情况及对外投资情况等违规事实。
中国证监会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银广夏处以罚款60万元,并责令改正;鉴于银广夏的部分责任人员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待司法机关查清此案后,再对银广夏的有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罚。
公司还称,将根据处罚决定及有关准则,自2002年5月16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2001年及以往年度的财务报告实行纠正。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会计师的纠正结果,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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