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电(记者 李巧宁)为加强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管,规范其重大变更行为,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办理重大变更事项,除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外,还应报证监会批准或备案。
通知规定,基金公司办理重大变更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新增股东;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变更股东出资比例、变更股东人数;更换董事长、总经
须报证监会备案的情形主要有:未涉及须证监会批准情形的公司章程修改及设立、变更、撤销办事处。证监会收到备案材料满10个工作日未提出异议的,备案生效。
通知强调,证监会可根据情况授权有关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对重大变更事项涉及的事项进行调查。
股票短信一问一答,助您运筹帷幄决胜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