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大鹏证券今日在本报发布公告,紧急回应重庆路桥4月16日对该公司的债务诉讼。公告称,重庆路桥要求大鹏证券重庆营业部归还的6929510.75元的债务不存在。
公告称,2001年12月12日,重庆路桥与大鹏证券重庆营业部签订1000万元资金的《国债投资协议书》,该协议并未实际履行,而是由该公司自行在大鹏证券重庆营业部购买国债。当年12月15日,重庆路桥又以书面“特别授权委托书”的形式委托大鹏证券重庆营业部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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