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通过年报事后审核发现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多多——提醒尚未披露年报的上市公司加强责任心
本报讯(记者华强) 截至目前,沪市四分之三的上市公司已经披露了2001年年度报告,上证所有关负责人日前就年报事后审核中发现的一些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提醒尚未披露年报的上市公司注意。
首先,针对年报事后审核发现的少数上市公司混淆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该负责人强调,上市公司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正确区分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三种不同的情况。对于会计政策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两种情况,允许追溯调整;对于会计估计变更,则应对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采用新的会计估计进行处理。
其次,针对少数公司利用会计估计变更来达到扭亏等目标,该负责人表示,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应具备合理理由。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只有赖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的信息、积累更多的经验等,公司方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
此外,去年证监会对年报披露要求的一个重大修订是在“财务报告”部分增加“补充资料”的披露,但这一点并未引起某些上市公司的重视,遗漏披露该部分内容的情况时有出现。该负责人提醒尚未披露年报的上市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财务报告应由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和补充资料三部分构成。上网披露的年报全文中应包括补充资料,具体内容有境内外审计差异调节表、全面摊薄和加权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和特殊报表项目说明等,补充资料可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该负责人同时透露,上证所在年报事后审核中还发现少数公司存在着其它核算或披露不规范的情况,如新股发行申购(包括有效申购和无效申购)冻结资金利息、盈余公积或资本公积弥补亏损的会计处理问题、分部报告中地区分部的划分问题等。上证所已经或即将发出事后审核工作函以示关注。
最后,针对近期出现的一些上市公司对年报部分财务数据或指标甚至整张报表进行更正的现象,该负责人重申,上市公司应该始终如一地视投资者利益为重中之重,加强工作责任心,保证投资者及时地获得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会计信息。注册会计师也应该切实提高执业责任心和执业质量,杜绝年报财务数据差错。
据悉,目前上证所正在加紧进行年报的事后审核,对一些信息披露存有疑问的公司发出事后审核工作函,必要时还要求公司作出补充或更正公告,情况严重的给予内部批评,特别严重的报证监会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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