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核查已报备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户——31家证券部违规开立资金账户
本报北京电(记者 李巧宁)为贯彻落实《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近期对已报备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户进行了核查,发现21家证券经营机构的31个营业部也开立了自有资金专户,这种现象严重违反了《管理办法》及其《通知》中有关自有资金专户只能由证券公司法人开立的规定。
为了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中国证监会日前就有关事项发出通知。通知指出,各存管银行、证券公司应认真学习《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及其《通知》,掌握其操作要求;各存管银行应对已报备的账户进行检查,对于自有资金专户的开设在主体、数量上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应在通知证券公司或营业部后及时注销,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说明;对于少数信托公司的营业部,信托公司已撤销,营业部尚存在的,为了业务需要,可由营业部在向证监会机构部作书面申请后以本公司的机构代码开立自有资金专户,但同一信托公司所有营业部只能开立一个自有资金专户。
中国证监会重申,对于今后再发生类似情况的存管银行和证券公司,将依据《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及其《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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