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去年,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一句“股市是个大赌场”的评论令中国股市震荡,引发人们对股市游戏规则尊严感的思考。
今年,何作庥先生的一句话“要向股民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样产生很大反响,质问股
市是否助长了社会贫富差距。
但著名税收理论专家赫如玉先生却与其意见相左,认为征收个人所得税将伤害中国股市。观点碰撞,引发思索。
何作庥向股民征税意在公平
-核心观点: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已阐明向股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依据。征税有利于促进市场公平,减少市场投机,挤压市场泡沫。
只会“伤害”大户
我提出对股民征收个人所得税,并没有伤害小股民的利益,因为他们绝大多数已经被套牢;“伤害”的只有大户。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至45%”;“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而根据财政部文件,基金和个人“炒股”所得却暂不征收所得税。
这就引起我们对《个人所得税法》是否公平的“质疑”。
当前我国股市有两个特点:一是“信息灵通人士”疯狂掠夺缺乏可靠信息源的普通股民;二是特权者攫取的“原始股”大量占有普通股民的财富。中国证券市场还有一个“规律”,大户不仅可以“吃”散户,还可以免缴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近一两年来,曾有人主张开征所得税,但立即遭到反对,理由是“我国的证券市场……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相对较低”等等。
减少市场投机
中国的证券市场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究竟其差距何在?发展证券市场是为了融资,可是当前中国证券市值已达GDP的70%,即已高达6万亿至7万亿之多,但是,10年来企业从股票市场筹集的资金仅约4000亿元,2001年的融资实绩还不到1000亿元。
为什么融资的实绩如此之低?原因就是中国证券市场本质上是一个投机市场。比如,证券市场上的换手率是衡量股票投机性的重要标志,1996年,美国的股票换手率是52%,东京是27%,香港是54%,而上海是591%,深圳是902%。
为什么中国证券市场的换手率如此之高?一个重要原因是换手的交易成本太低,因为“换手”所得暂免个人和企业所得税,而这一“暂时”可以延伸到永远!
总的来说,当前中国证券市场对实体经济贡献甚小。我这个观点不极端,因为前面我给出了数字。股市应该是投资市而不是投机市,有时候,股市大不一定投资大,股市小不一定投资小。在股市开征个人所得税能压住投机,但不会伤害投资。
我写这些东西没有任何背景,我研究了两年,目的只是想关注社会分配不公。如果任由投机在股市造成泡沫,不如限制它而让投资真正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赫如玉征税将伤害中国股市
-核心观点:
现阶段对股民征收个人所得税伤害中国股市。国际的普遍经验是,新兴证券市场都不对股民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且,对股民征税的技术难度也很大。
征税伤害中国股市
我和税收理论界的很多同仁认为,现阶段对股民征收个人所得税将伤害新兴的中国股市。
为什么要这样说?这十几年,股民对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况且股市从近3000点掉到了现在的1000多点,很多股民损失惨重,如果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但不能解决贫富差距,而且将会造成股市萧条,这对中国经济的发展何益?
全世界的税收经验表明,个人所得税并不能完全解决贫富差距,在欧美各国,通过教育调节贫富差距已获得社会的广泛共识。很多人对此有点不理解,但在美国、日本、瑞典等几十个国家已经有了成功的社会实践,这是我们要努力的方向。一个新兴的股市,投机性肯定比较强,我们无法跟西方上百年的证券市场比。因此,有些人先富了,但这是不是一个暴富人群?
有的文章中提出信息不对称和原始股造就了“暴富者”,我不这样认为。每个证券市场都有“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存在,它也不是股民“暴富”的根本原因;这几年,股票上网发行,“原始股”已经越来越少,况且股市刚启动时买原始股的人都是吃螃蟹者,甚至很多人是被摊派的,上个世纪80年代我也被摊派了2000股某股票,当时我不愿意要,现在这只股票价格翻了十几倍。
技术难度很大
我们如果要对股票买卖的差价所得征税,这在技术上难度将很大。所以,普遍的经验是,新兴证券市场都不对股民征收个人所得税,成熟的证券市场才征收。但新兴的证券市场征收印花税,成熟的却不征收,这是规律性的。
当时,税收专家在研究股市的税收政策时想得还是比较周密的,通过税收引导股市的良性发展。比如,我们对企业转让股票所得要征税,但对企业从基金里面分到的收入不征税,对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所得也不征税,这样做的根本目的就是支持专门投资机构的发展,使股票市场减少波动,减少风险。
中国的股市是在发展中规划,在规划中发展的,既要兼顾公平又要兼顾效率,100%的税率后果就是税收为零,没人做生意了。因此,高额的个人所得税必将伤害股民入市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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