梗概:为了明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与证券发行人、基金托管人的关系,规范证券登记服务工作,帮助上市公司和基金公司尽快熟悉经过调整和规范的权益派发等公司行为代理业务,日前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沪市所有的上市公司签署了《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
为了明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与证券发行人、基金托管人的关系,规范证券登记服务工
作,帮助上市公司和基金公司尽快熟悉经过调整和规范的权益派发等公司行为代理业务,日前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有关职责进行了分工,并且与沪市所有的上市公司签署了《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
以往上市公司的股权登记和权益派发服务,是由上交所的上市部和原上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合作完成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成立以后,这部分职能划分给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也就是上海分公司负责受理送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登记及现金红利派发业务,上交所负责受理权益分派公告及新增股份上市业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迪彬介绍,以前上交所与上市公司之间只有一个上市协议,这个上市协议对股权登记和权益派发服务内容几乎没有提到,原来上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也没有协议关系。为了贯彻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明确市场参与各方的法律责任》这个要求,跟上市公司签订了这个协议。签订这一协议是用法律条款进一步明确上市公司和他们在证券登记方面和服务代理方面双方的责任、义务关系。对进一步做好证券登记以及股权派发,进一步保障投资人权益是很有意义的。
从4月份开始上市公司将进入权益分派的高峰期,这一协议的签署为上市公司明确了上交所和中国结算公司在权益分派业务中的职责分工,为权益分派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同时上市公司与中国结算公司的关系,也通过协议方式得以确认。
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新认为,签署这个协议可以更加规范和明确上市公司和登记公司的权力和义务,作为上市公司的他们可以更加准确、及时的提供数据,也可以规范他们的证券登记,同时在双方发生争执时,有了一个解决的途径,确保了双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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