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多年的例行停牌制度将随着信息传播时效性的提高而首次出现重大革新。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自今年4月1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披露年报、中报、季报或临时公告的例行停牌时间,将从现在的半个交易日缩短为一个交易小时。
沪深证券交易所今天发布公告,决定自4月1日起,将上市公司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的例行停牌时间由原来的交易日上午停牌半天,即2个交易小时,改为交易日开市后停牌一小时
,10时30分恢复交易。
随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工作的加强,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的频率越来越高。自今年起,上市公司将增加披露季报,上市公司股票停牌次数将大幅增加,尤其在4月份,因上市公司披露年报和季报的时间重叠,过多的股票停牌和过长的停牌时间会影响交易的连续性和市场效率。
与此同时,随着通讯网络技术的进步,信息传播速度和渠道的成倍增加,投资者获取上市公司信息的渠道也越来越多,所需时间也越来越短。因此,本次修改停牌时间的目的是在保护投资者有足够时间获取上市公司信息的前提下,缩短股票例行停牌时间,提高市场效率。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上海证交所有关部门正在按照要求加紧调整交易系统,积极做好市场提示,稳妥实施此次停牌制度的革新。这位负责人提请全体上市公司配合做好这项工作,并提醒广大投资者及时了解市场交易制度的重大变化。
据悉,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作出决定前,曾通过上证所网站和向部分证券营业部发送意见征询表等方式,在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中进行了广泛调研。在此基础上,上海证交所形成了修改现行停牌制度的方案,并报送中国证监会批准。
另外,根据深交所《交易规则》,股票停牌期间,投资者仍可以申报,申报也可以撤销,股票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
(记者 张炜 殷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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