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段春华) 日前在京召开的“证券民事诉讼的理论与实践高级研讨会”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利明表示,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正在起草的民法典可以集中规定证券市场的侵权行为。
目前,王利明等专家学者受全国人大的委托,正着手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如何保护投资者权益问题,他认为有两种途径可以采纳:一是修改《证券法》,增加
他表示,二者并不矛盾,有关证券民事侵权的一般规则可放在《证券法》中,《民法典》中有些不宜规定、同时又与证券市场密切相关的规则也可放在《证券法》中,并以此来完善《证券法》。但证券侵权民事责任应作为特殊的责任予以规定,证券侵权行为应放在《民法典》中的侵权行为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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