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证交所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的决定,将于今年3月25日试行国债净价交易。
沪深证交所今日就关于实施国债净价交易有关事宜发出通知(见第4版)。通知称,净价交易是指在现券买卖时,以不含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应计利息额=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
根据通知精神,国债净价交易试行后仍然遵循证券交易所现行的交易规则。国债净价交易将实行净价申报和净价撮合成交,以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国债净价交易以每百元国债价格进行报价,应计利息额按每百元国债所含利息额列示;报价系统和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显示净价价格和应计利息额。凡是实行净价交易的国债,其交易佣金、交易经手费等均以结算价为基数进行计算。
目前,沪深两地证券交易所场内挂牌交易的所有国债品种均为附息记帐式券,均采用全价交易方式。而在全价交易方式下,由于国债价格中包含了持有期内的应计利息,即国债价格是含息价格,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变化,因此,含息价格不利于投资者对当时的市场利率状况作出及时和直接的判断。
(记者 秦宏 张炜 殷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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