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电(记者 刘巧云)武汉控股原董事长张克孝因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受到法律严惩。12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张克孝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张克孝于1998年4月至1999年5月任武汉控股董事长,1999年下半年被“双规”。法院
此外,张克孝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在没有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擅自出借公款3000万元港币给其它单位使用,大部分资金没有按时归还,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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