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时效上存在悬念的“红光实业民事侵权索赔案”能否被法院立案受理终于有了明确答案。此案代理律师严义明昨日告诉记者,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决定受理此案。此次原告是一位上海投资者,诉讼标的近5万元。
严律师表示,鉴于此案已被正式受理,表明在红光实业受到行政处罚后,曾经主张过权利的部分投资者是有诉权的,即对这些投资者而言不存在诉讼时效已过的问题。
据了解,此次这位上海投资者和另外9名投资者自1998年12月起就委托严律师进行起诉,且三年来一直通过各种途径向法院主张权利,有关法院最近一次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是在2001年9月。
(记者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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