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芳云
法国巴黎股市是仅次于英国伦敦股市的欧洲第二大股票市场。该市场由几个不同的板块组成,其中有一个板块被称为“新市场”,相当于许多国家和地区的“二板市场”。这一市场是为那些新兴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和具有高成长性企业而于1996年3月创设的,是巴黎股票市场上最新的一个板块。
一般来讲,在主板市场上市的企业多为资格较老、已具规模的企业。这些企业大都有一定的知名度,在投资者中已建立起信誉,融资条件比较便利。新兴的高技术和高成长中小企业虽然具有发展潜力,但因其“新”与“小”而多不为投资者所熟悉。这类企业往往更需要获得发展资金,传统的融资手段无法满足它们的需要。“新市场”的创设旨在扶持这些企业,为它们提供一个直接的融资渠道。
法国“新市场”的目标公司大致可分为以下五类:
(一)已有需融资计划的新生企业;(二)不断创新的高技术企业;(三)具有高成长潜力的私人业主企业;(四)由创办人持有资本、寻求新的合作伙伴的企业;
(五)意欲跨上一个新的成长台阶的大发展中的企业。
与主板市场相比,“新市场”上市的条件相对比较宽松、灵活。就法国“新市场”而言,首先,申请上市的公司不必具备以前的账目,这就为新生的企业敞开了上市的大门。其次,不存在有关企业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方面的条件。它们只需符合以下标准即可申请上市:(一)上市前至少拥有150万欧元的自有资金;(二)面向公众融资不少于500万欧元;(三)向公众发售的股份最少为10万股;(四)必须将所融资金的50%用于公司增资;(五)公众持有的资本不得低于资本总额的20%;(六)企业领导人作为股东承诺在上市后一年内保留他们所持有的其余80%的股份。
目标公司在申请上市时必须提出一项可信而结构明确的发展计划,该计划可涉及出口或商务的开拓、生产能力的提高、研究与开发投资、经营多样化等等。公司在上市后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主要是定期向市场公布有关信息,包括年度账目和年度报告、半年度经营业绩、季节营业额,以及在因特网的“新市场”网站上发布法定信息和新闻公报。
巴黎的“新市场”是一个国际性的股市,不仅仅是面向法国企业,而是任何企业,无论这些企业属于哪个国家和地区,只要符合上市标准,均可在这一市场上市。该市场是于1996年3月成立的“欧洲新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欧洲新市场”是一个泛欧股市网络,成员除巴黎“新市场”外还包括德国法兰克福、荷兰阿姆斯特丹、比利时布鲁塞尔和意大利米兰股市的“新市场”。目前,这一网络已成为欧洲首屈一指的新生高成长企业股票市场。瑞士苏黎世、瑞典斯德哥尔摩和丹麦哥本哈根三地股市也已表示要加入这一网络。此外,英国伦敦、芬兰赫尔辛基和挪威奥斯陆股市作为“欧洲新市场”的观察员参与该市场的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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