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香港2月18日电 香港联交所已修订《主板上市规则》和《创业板上市规则》,准许发行人派发财务摘要报告,代替完整年报。这一新规定适用于会计期在去年10月31日以后结束的公司年报。
这种财务摘要报告将取材于股票发行人的年报。发行人向股东派发财务摘要报告,必须事先确定股东的意愿。如果发行人向某股东发出通知后30天内仍未收到该股东的回复,该
据悉,股东人数众多的公司将受惠于这一新规定。例如香港地铁(港股:0066)的股东人数高达18万之多,过去需要派发18万多本年报,可是真正使用年报的股东却未必有很多。修改条例之后,该公司将会节省不少印刷和派发年报的费用。(陈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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