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在日前出台的《关于2002年受理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材料的通知》中规定,券商推荐发行可转债也将占用通道。有关人士认为,此举在提高发行可转债企业的质量的同时,无疑增加了券商投行业务的压力。一些券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将根据新的业务规则在内部进行资源调整。
去年四月份,随着《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的推出,可转债正式进
入了一个全面启动、规范发展的新阶段。尤其是券商推荐发行可转债可暂不占用通道的规定,更使可转债业务一下子红火了起来。自该办法出台后的短短4个月中,拟发可转债公司近30家,平均每家拟发行规模为8.2亿元。
据记者了解,目前可转债业务在券商投行业务总量中所占比重尚不算太高。在券商目前已培育的项目中,可转债业务占了约两至三成,其中具备上报条件的占了近两成。但是,压力还是显而易见的。“通道太紧张”,一家全国性证券公司的投行部负责人称,股票发行业务占据通道的规定已使券商在内部资源调配上煞费苦心,如今再加上可转债业务,券商投行业务的经营压力必然上升,项目选择的余地将受到进一步限制。
一些券商表示,受市场的影响,通道的周转速度已十分缓慢,所以目前正考虑对已培育的可转债项目进行筛选。那么,券商是否会因此而放弃或缩小这项业务?有的券商认为,从收益角度出发,券商必然要进行综合权衡。目前,对可转债企业质地的要求比过去高了,但其手续费收入却比增发、配股和新股发行低;也有券商表示,并不会因此受太大影响。因为每家发行企业都有不同的财务状况,而可转债业务的推出毕竟为券商增添了一项选择。同时,券商发行可转债所承担的风险要比股票小,即使销售不出去,包销后每年还有固定的利息、转股、赎回、回售等机会。
(记者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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