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邵小萌
截止元月19日,45家ST公司中已有14家预告扭亏,12家预亏。尽管扭亏公司数量略多,但由于大部分公司的基本面没有得到改观,在监管部门对申请撤消特别处理从严要求的背景下,业内人士预计大部分ST公司仍然无法摘帽,2001年度的扭亏只是为它们的重组赢得了时间。
业内人士预计ST公司将“扭亏多、摘帽少”现象的原因有三:一是公司资产质量差、净资产低于面值。有些公司并没有出现连续亏损,仅凭一个会计年度的亏损额就使公司资产大幅缩水,低于面值而被ST。从目前以微利居多的扭亏公告分析,这类公司质地还有待优化,只有通过日后业绩的大幅提升、债务的重大重组以及大比例优质资产的注入,才能切实提高资产“含金量”。
二是主营不“主”,利润来自非经常性收益。由于会计制度的规范和监管的加强,报表粉饰利润的难度加大。去年以来,ST公司扭亏手段更为直接,出售资产、股权以及补贴收入成为相当一部分公司的利润支撑。而去年6月深沪证交所出台的上市交易规则要求,撤消特别处理的条件之一是主营正常运营,扣除非正常收益利润为正值。去年三季度的季报显示,ST中燕主业停顿、ST大洋B等主营收入为零。ST北特钢不久前公告称:2001年度,省政府累计为公司办理了扭亏增盈贷款贴息2063万元,预计公司2001年度主营业务可实现盈利,但要达到扣除非经常性收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尚有一定差距。ST北特钢这种情况较有代表性。
三是最终业绩有待裁决。让人啼笑皆非的是,上市公司扭亏与否要靠中介机构、监管部门的裁决。财政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债务重组收入、非货币性交易收益以及有失公允的关联交易收益”不得计入当期利润,只计入资本公积金,而对“关联交易”如何判定关联方、交易价格等等,都要由审计师来裁决。去年,不少审计师已经对溢价高卖资产提出了保留意见,但预计如此行事的公司还将存在。如已预盈的某公司在去年11月获得了土地管理部门的土地,几天之后就以10倍的价格作价转让,获得近1亿元的差价收益。
不可否认,也有像ST实达、ST白云山、ST天颐、ST深华源这样的公司,通过对主营业务的夯实重组获得了切实的增长,如此看来,只有实质性的资产重组、扎扎实实的主业经营才是ST公司最终摘帽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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