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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半小时:投资者可告16家上市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1月18日 14:54  CCTV经济半小时

  最高人民法院在去年9月宣布,暂不受理由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虚假陈述等三类证券市场的违法违规而引起的民事赔偿纠纷案件,一些本来已经准备走上法庭的投资者被迫暂时放下了手中的状纸。前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将开门接纳虚假陈述引起的民事案件。在等待了三个月之后,许多投资者看到了为自己讨回公道的曙光。

  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出台后,与此相关的一些律师事务所和投资者们迅速作出了反应。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负责代理投资者起诉上市公司郑白文、大庆联谊等索赔案,该所首席律师郭峰告诉记者,根据《通知》规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将可向16家上市公司提起民事索赔的诉讼。郭峰和他的律师团已经开始着手有关案件起诉前的准备工作,并已向股民公开征集诉讼委托。

  记者:目前高院已经明确了证券市场民事纠纷案件的受理范围,您能不能确切地告诉我,你们律师团准备什么时候开始起诉这些造假的上市公司?

  郭峰:估计不会太快,现在主要是还处于征集全国各地的原告的过程,如果是贸然去起诉原告的人数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以至后面加入进来的原告的权力可能就得到一个及时地补救,个人判断最早的起诉,也是在这个月底或者下个月初。

  记者:目前在你们律师团手里有多少家上市公司符合这个通知规定的起诉对象的标准呢?

  郭峰:高院的通知出来以后,马上就对符合起诉条件的上市公司做了一个统计,初步的统计是从2000年3月31日到去年的11月份,对中国证监会的公告正式处罚定性的这种虚假产生的上市公司至少有16家。

  所谓虚假陈述案件,是指证券市场上证券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在提交或公布的信息披露文件中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陈述或记载,侵犯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而发生的民事侵权索赔案件。

  郭峰还告诉记者,这16家的名单通过报纸和媒体披露出去,从昨天一天的反映情况来看,现在律师团已经收到大约9家上市公司的,来自全国各地的受损害的股民的电话咨询和登记,股民的人数加起来大概有几十个人。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出台后,不单单是代理律师们已经行动起来,那些权益受到损害的股民们也按捺不住了。新规定的出台,让他们看到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希望。记者在上海采访了曾经状告上市公司PT红光的投资者。

  上海的姚蓉仙女士是PT红光的一位投资者,也是PT红光信息披露虚假陈述的受害者之一。她说这两天,她们几个人约时间碰头,准备要再一次申诉,受理了能够胜诉的可能性大。

  1997年,姚蓉仙女士购买了7800股红光股票,仅一年就损失了三万多元;1998年,姚女士于十位有着同样经历的投资者把红光告上了法庭。他们前后起诉了几次,法院均不予受理。

  姚女士说,每一次不受理,她们心里很不高兴。觉得怎么又不受理呢,总是有这种想法到哪一天能受理呢。看了15日的报纸想这希望挺大的吧。代理此案的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严义明,目前正在四川成都做起诉上市公司PT红光的准备工作。他在接受记者的电话采访时表示,万事总要有一个开头,现在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出了这么一个规定,在不远的将来就会有第一例这样的诉讼,会有一个比较好的开端。

  一个证券市场,如果没有健全的民事赔偿机制,便犹如一场没有裁判的球赛,肆意的犯规使游戏规则失去了任何意义,也使游戏失去了魅力。长此以往,一旦投资者的信心丧失殆尽,大家一块“散伙”,那要比“推倒重来”可怕得多。最高法院的通知就让一些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有了说话的地方。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依据一些原则性规定启动个案审判程序应该没有技术上的障碍。我们盼望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看到第一例审判结果,给投资者以信心,给违规者以警示。

  经济半小时记者/高扬、万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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