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电(记者李巧宁)中国证监会日前公布《证券公司统计报表制度》修改意见,向业界进一步征求意见。该修改意见经证监会、交易所和部分证券公司讨论研究后制定。
据介绍,作为监管对象的证券公司应定期向监管部门上报规定的统计报表,这已成为一项制度。依修改意见,证券公司月报减少至10张,年报锐减至9张;为区别于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突出机构监管特点,统计报表系统名称将改为“证券公司监管报表信息系统”;相对
有关人士表示,希望证券公司相关人员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阅读具体内容,提出意见,截止日期为200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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