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綦书环16日北京报道】
据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统计,自2000年3月31日至2001年11月19日,因虚假信息披露而受到中国证监会查处的上市公司共有17家,这17家上市公司分别是:银广夏、大庆联谊、中集集团、ST同达、华立控股、西安饮食、嘉宝实业、西藏圣地、山东海龙、ST天颐、PT东海、ST张家界、圣方科技、PT郑百文、ST九州、渤海集团、金路集团。
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郭锋,因代理亿安科技一案而成为中国证券市场民事索赔第一人。郭锋认为,这17家上市公司的受损股民目前仍处于民法通则规定的两年诉讼时效保护期,符合高院规定的诉讼条件,股民可以起诉它们。
郭锋还表示,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证券民事索赔律师团决定就此类案件进行起诉前的诉讼准备和委托征集工作。对于亿安科技索赔案,郭表示暂不属于受理范围,但是可以曲线处理一下。由于亿安科技上市公司在庄家操纵股价期间也存在发布虚假信息的可能,若事实成立,同样符合起诉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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