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唐新、赵鑫、高磊
采访对象:李国光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沈德咏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从即日起开始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这也是对去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暂不受理因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侵权行为而引起的民事赔偿纠纷案件通知的回音。请看《今日证券》记者的报道:
在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对《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做了进一步解释
李国光: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共六条,对将受理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类型,必要的前置程序,管辖法院,诉讼时效和诉讼形式等做了明确规定,在《通知》前言部分说明了人民法院目前暂只受理和审理因虚假陈述引发的证券市场上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具体由各管辖法院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依法予以受理。通知还对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做了定义性的解释,以证券监管机构作出生效处罚决定作为受理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前提,解决了原告在起诉阶段难以取得相应证据的困难。人民法院将采取单独或者共同诉讼这两种诉讼形式来受理和审理该类案件。
本栏目记者也对人民法院何时才能无保留地受理和审理各类证券市场民事侵权纠纷案件这一投资者非常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提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对此进行了详尽的回答。
沈德咏:今后的案件受理呢,我感觉到呢,也不可能直接都大部分到法院来。一个完善的证券市场,你必须是要有前置的程序,处理这些纠纷,包括调节或者是仲裁,我们是以行政决定为前置程序。那么,今后就看这些条件是否成熟。成熟了,法院毫无疑问,那是能受理的。那么,现在要说一个时间表,我觉得比较困难。但是,我们会通过社会各方面努力往这个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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