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香港1月8日消息:香港联交所近日发布《股价敏感资料披露指引》,并将“股价敏感资料”总结为以下六项:
香港大公报报道说,一、凡预计会影响股价的资料,均应在发行人的董事或管理高层已经知悉该等资料,或发行人的董事或管理高层作出有关该等资料的决定后立即公布。
二、在公布有关资料前,发行人董事必须确保资料绝对保密。
三、在发觉必须的保密程度不能维持,或秘密可能已经外泄时,即须发出公告。
四、假如“股价敏感资料”不慎外泄或相信可能已不慎泄露,发行人必须即时发出公告,向整个市场发布有关资料。
五、有关资料应向整个市场披露,使所有市场使用者均可以同时知悉同样的资料。“股价敏感资料”不得选择性地向发行人及其顾问以外的人士披露,以致任何人士或任何类别人士在证券买卖上得以处于有利位置。
六、“股价敏感资料”可包括有利或不利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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