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他有,我没有;你发,他发,大家发。”日前,在沈阳市南塔鞋城附近的几条马路路口处,一些不法商贩向路人散发这类带有煽动性的宣传单,从事人民币、纪念币的非法交易。为此,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
据了解,一些不法商贩从事的是收购旧版人民币的买卖。昨日,在辽宁省图书馆附近的路口,一位年约60岁的老者递给记者两张旧版人民币回收价格表,上面详细列述了人民币
的回收价格,其中第三套人民币贰元版的回收价为10元钱一张;1962年版的1角纸币回收价为80元一张;1960年版的壹角纸币回收价为100元一张……据老者介绍,他和几个伙伴天天来此摆摊,居民家里有旧版人民币的也经常到此来换钱,老者形象地称自己为“民间旧币收藏家”。记者问收购人民币不犯法吗?老者笑着说,他收购的都已是纪念币了,根本不违法。
昨日,记者亲眼目睹了一中年妇女拿着100张连号的第三套5角人民币去兑换。她说,这钱是以前她从银行给孩子换的压岁钱,因为都是崭新连号的,所以也一直没舍得花。没想到现在一张5角币可换回8角钱了,中年妇女说,她非常后悔当初怎么没多留点儿。
据记者了解,这些商贩回收的旧版人民币的目的根本不是为了“收藏”,而是为了牟取暴利。他们以较低的成本回收旧币后,再以较高的价位把旧币卖给一些公司或收藏者,从中赚取差价,逃避税收,其中不乏一些商贩用假币蒙人的。
他们这种行为是否违法?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了解到,人民币交易只有银行授权的正规的钱币部门有权经营。目前,辽宁省钱币交易的合法部门有沈阳集邮钱币交易市场和锦州钱币交易市场,一些不法商贩为获取暴利而进行交易是违法的。根据有关规定,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纪念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将依法予以没收,并处以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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