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电(记者 李巧宁) 中国证监会经调查发现,甘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吕宏对违规提供融资和利用个人股票账户违规自营负有领导责任,证监会稽查局拟对吕宏罚款50万元。
证监会稽查局在昨天发布的《关于吕宏违反证券法规行为的处罚决定(拟订稿)》中称,1999年6月14日,甘肃证券兰州西津西路营业部向其三个客户提供融资1012万元;此外,自
根据有关规定,证监会拟对甘肃证券副总经理吕宏处以50万元罚款。吕宏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证监会。
证监会稽查局在同时发布的行政处罚告知书说,因与吕宏联系不上,现将处罚决定(拟定稿)以公告方式进行告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如未联系,则视为收到送达,并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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