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映宏
据全景网络统计资料显示,截止今年中期为止,已经有283家上市公司的股权被股东(主要是大股东)质押出去了——也就是说,到目前为止,至少有超过25%的上市公司的股权存在被冻结、转让,从而导致公司控制权转移的可能。
进一步数据所显示的事实可能更加令人关注——相当部分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已经将对上市公司的控股权质押出去了。比如,圣雪绒67.57%、思达高科59.81%、世纪中天57.20%、华神集团54.55%的股权,均已被质押。另外,格力电器、海王生物、新宇软件、金荔科技、中西药业等上市公司,均有超过40%的股权被质押。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大多是股东出于向银行借款等需要而将所持股权抵押给债权人,借以获取融资的一种手段。人们通常将质押行为视为大股东的一种正常的经营行为,而且与上市公司本身没有直接的联系。然而,当正常的质押因股东不能按期偿还债务时,就有可能转变为冻结乃至被拍卖,从而发生一些对上市公司产生影响的事件——比如,导致大股东的变更(还有一种情况会导致股权冻结并导致大股东变更的情况——如果大股东自身与其它经济体发生了经济纠纷后,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就有可能被冻结、拍卖)。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四砂股份“重组”案,就一定程度上与该公司两年内股权被反复质押所导致的大股东三度易主有关;该公司生产经营最后陷入困境,与此应该说不无关系。
大量高比例股权被大股东质押出去的背后,有相当可能性存在着这些股权被冻结、被拍卖,进而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转移的风险——一旦上市公司大股东发生转移,必然引起上市公司主营业务、高管人员、企业文化等等的变动,从而导致上市公司的动荡。这种风险是具有客观可能性的,因为,许多被质押的股权是被银行等金融机构持有,而一旦银行等机构被迫成为大股东,相信他们是不会有长期经营一家上市公司的愿望的,这必然导致相关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再次变更,相关上市公司所可能面临的风险,就可想而知了。
别以为这种潜在风险只是杞人忧天。因为,许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在上市公司剥离上市时,已经将优良资产全部注入到上市公司了,其赢利能力已经较弱,资产负债率也已经很高了;这种情况下,再质押借款,必然导致负债率的进一步高企和财务状况的进一步恶化,一旦借款运用不当导致其偿债能力丧失,必然通过股权的纽带牵连到上市公司。所以,应该对大股东股权质押风险给以必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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