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部副主任王林昨日表示,证监会将对国际知名跨国企业在内地上市进行试点,并将制定有关外资企业上市的规范文件。
据报道,王林在出席“香港2001中国投资政策研究会”时表示,中国证监会将进行跨国公司在内地上市的试点,并希望有关企业具备六项条件:1、外方投资主体为国际知名企业,如财富500强;2、产业为高新产业,或中国需要发展的;3、具相当规模;4、有较好经济
王林还透露,中国证监会将制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行办法》及《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资讯披露准则》等规范文件,以便符合条件的外商到内地上市。 (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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