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六日电(记者 邓梅芳) 中国工商银行今天分别与申银万国、广发证券等法人券商签署存管协议。此举将有利于加强与完善中国证券市场的管理,并切实落实证监会近期发布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证监会三号令)。
据悉,证监会三号令正式实施后,券商的自有资金与客户保证金帐户将单独设立,且客户保证金帐户将由开户行实施严格的监控,券商难以随意调度客户保证金。
二00二年一月一日,证监会三号令将正式实施。为了更好地发挥银行在证券市场中清算与监管的职能,工商银行与申银万国等法人券商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开始进行存管帐户报备的软件开发和人员培训工作。
工商银行称,该行覆盖全国的资金结算网络和长期积累的丰富的证券清算经验,将为其成为主办存管银行、结算银行、法人存管银行等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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