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综合报道 今日是实施新的《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第一个交易日,投资者在交易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这些变动,特别是B股交易规则的调整:
一、关于B股的调整:(1)B股交易机制由现行T+0回转交易调整为T+1交易,交收方式不变。即是说,从今日起投资者买入的B股,当天不可以卖出了,跟A股一样,只能在第二天卖出。(2)上交所B股交易买入最小单位从现行的1000股调整为100股。申报买入股票或基金
,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不足100股(份)的股票或基金可以申报卖出。(3)B股大宗交易:大宗交易不纳入指数计算,成交量在收盘后计入该证券成交总量。B股每笔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成交价及买卖双方于收盘后单独公布。目前以场内配对方式实现。
二、深交所证券除权除息的计算公式,由现行的按总股本标准计算调整为按流通股本标准计算。除权(息)日该证券的前收盘价改为除权(息)日除权(息)价。
三、深交所调整开市期间证券停牌申报和竞价的处理规则。证券停牌前的有效申报,参加该证券当日复牌后的交易;停牌期间,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例如某只股票上午停牌、下午复牌?投资者可在上午交易时间内下单委托,参加下午复牌后的集合竞价,不会出现委托不成功又不能及时撤单的麻烦。
四、深交所无涨跌幅限制的证券,上市首日的有效竞价范围由15元调整为150元。国债回购品种非上市首日的有效竞价范围维持不变。
五、上交所证券的收盘价由现行的最后一笔成交价调整为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含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六、股票(基金)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00万股(份),债券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万手(含1万手)。交易所可以根据需要调整不同种类或流通量的单笔申报最大数量。
深交所与上交所在新交易规则中的不同之处:
1、B股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深交所为0.01港元、上交所为0.001美元;债券回购深交所为0.01、上交所为0.005。
2、对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深交所对超过有效竞价范围的申报不能让其即时参加竞价,将之暂存于交易主机,当成交价格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竞价;而上交所在其集合竞价时,申报价格无限制。
3、集合竞价时,当两个以上价位符合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时,深交所取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位为成交价;而上交所则取其中间价为成交价。
4、深交所投资者可以用同一证券账户在多个证券营业部买入证券,但必须在原买入证券的营业部委托卖出该证券。投资者买入证券后可以向原买入证券营业部发出转托管指令。转托管完成后,投资者才可以在转入营业部卖出其证券。而上交所则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投资者在上交所买卖证券需由指定的一家会员进行委托申报并办理清算交收,投资者若需转出证券,必须办理撤销指定交易手续后重新申办。
5、深交所证券在停牌期间,可以申报,申报也可以撤销,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而上交所开市期间停牌的证券,停牌期间不接受申报,但停牌前的申报可以撤销。(吴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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