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电(记者李巧宁)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规范股份转让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公布了《股份转让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业内人士认为,这表明股份代办转让业务规范又有了新的进展。
《细则》共九章一百零三条,规定了股份转让公司作为信息披露主体所应履行的职责和必须遵守的基本规则,要求公司全体董事必须承诺,保证信息披露文件内容和形式的真实
、准确、完整和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规定了证券公司作为股份代办转让业务的核心,应承担主办券商的职责,对股份转让公司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督,指导、督促股份转让公司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还规定了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法监督股份转让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据悉,《细则》以《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法规和《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为依据,经过有关各方多次讨论、修改而成。该《细则》参照了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标准和自律组织的实施规则,并考虑到了公司规模限制而降低了某些数量界定,从而使不熟悉证券市场法规的股份转让公司感到易懂、易操作,起到了通过股份转让系统提高公司信息披露水平的作用。同时,从节省股份转让公司信息披露成本并使投资者有效、低成本查阅出发,力图在纸制文件的
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将电子报送和互联网应用结合起来,强调了主办券商营业网点信息终端与信息专栏的及时服务。
据悉,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主办券商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积极努力下,完善股份代办转让试点的其他各项工作也在展开。
据介绍,目前,原NET、STAQ挂牌公司中,广东广建的确权、转托管率已超过80%,股份转让在即;恒通集团的财务审计已经完成,确权和转托管即将开始;湛江供销的流通股份已经置换给另一家公司,股份转让等相关业务正在启动。第一家退市公司水仙电器的股份确权和转托管进展顺利,有望在12月初开始股份转让。粤金曼的确权和转托管已经开始。另外,6家已经开始股份转让的公司中有两家正在做申请公开上市前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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