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证券公司增资扩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推动中国券商今后做大做强的同时,也将为券商顺利解决挪用客户保证金问题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长期以来,被券商挪用的客户保证金中,已有相当部分沉淀为呆帐,因此,这一顽疾如何治愈,一直是证券市场的难题之一。
今年5月,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证券公司必须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全额存入证监会指定的商业银行专户及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
据相关资料显示,1997年券商挪用客户保证金比例曾达到23%。自1998年以来,随着管理层监管力度加强,券商挪用客户保证金比例呈逐年下降的趋势,1998年为18%,1999年为16%。
去年,由于管理层采取了一系列鼓励券商增资扩股的政策,加之市场行情上涨,券商利润增加,客户保证金归还效果显著。至去年底,挪用比例已大幅降至2.33%,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余额上升至3730亿元,比上年翻了一番。至今年6月,没有挪用客户保证金的机构已达74家。
然而,券商挪用客户保证金问题若要得到全面妥善解决仍有一定难度。
首先,在101家证券公司中,仍有27家无法如数全额归还,占了券商总数的四分之一左右,其中还包括一批老牌证券公司。其次,从静态数据看,客户保证金的缺口虽然迅速缩小,但绝对量仍然不可忽视。
与此同时,一些业内人士指出,近年来券商挪用客户保证金比例虽然迅速下降,但并不排除部分券商采取短期融资手段,在帐面上“解决”客户保证金问题,因而实际资金缺口可能比统计数据多。
此外,今年券商遭遇到前所未有的经营压力,如资产委托管理出现帐面亏损、发行承销受阻等,这些都使券商在今年年底之前全额归还客户保证金面临较大变数。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由于《通知》不再设立增资扩股的先决条件,从而将使更多的券商申请增资。《通知》明确规定,增资扩股的资金应优先归还客户保证金,这为券商在募集资金使用方向上提供了政策依据,有利于券商最大限度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既缓解了券商的资金压力,又降低了市场的系统风险。(记者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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