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首席会计师张为国日前指出,我国急需对上市公司不合理的股权结构采取措施。
他说,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一大特点是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国企改制来的,国家仍处于相对或绝对的控股地位,流通股的比例较低,机构投资不发达,企业的改制上市往往采用剥离的方式。据统计,现在我国大概有60%的国家股,流通股的比例占1/3,各年份没有什么
太大的变化。在增量方面,20世纪90年代初,国家股的比例过高,流通股的比例低。这种比例几年来一直没有什么改善。
事实上,现在很难找到一个指标来反映机构投资在整个股票市场中的影响,这个问题很复杂。简单说有三大块,一是基金;二是公开的以法人的形式来投资股票的;三是地下基金,这实际上是机构投资,但以个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由于没有集中的统计数字,把一部分基金的持股量作为一个指标说明我们的机构投资不很发达。
股权结构的不合理导致的结果:一股独大,独大的比例1998年近60%。上市公司总是由另外一个企业所拥有,这种股权结构导致大量的内幕交易、关联交易。还有一个结果就是最高管理人员的兼任。这样,就产生一些问题,一是大股东资本不到位,二是大股东占有上市公司的基金,三是财务上与大股东分不开,四是利用管理和非法交易操纵财务数据,五是不派现,六是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不是以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准,而是以派出机构单位的意思为准。
怎么样改变这种局面,有几个方面可以考虑。一是采取措施降低国有股的比例。二是要解决一个公司由另一个公司控制的问题。三是利用法律和行政手段,约束大股东侵犯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四是要规范股东大会的行为,确保公司按《公司法》的规定运作。五是要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六是促成公司的监事会充分发挥作用。七是要完善会计准则,发挥注册会计师的作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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